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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央政府网,转载自中国政府网微信公号(2017年4月10日)  作者:  日期:2017-04-10

    导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

 

 

 

    以下为《意见》全文: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现了粮食连年丰收,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但是,我国农业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生产用地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仍然艰巨。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现就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

    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2、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发展

    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3、坚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

    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4、坚持完善机制、建管并重

    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三)主要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10.58亿亩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1、粮食生产功能区

    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9亿亩,其中6亿亩用于稻麦生产。以东北平原、长江流域、东南沿海优势区为重点,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3.4亿亩;以黄淮海地区、长江中下游、西北及西南优势区为重点,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3.2亿亩(含水稻和小麦复种区6000万亩);以松嫩平原、三江平原、辽河平原、黄淮海地区以及汾河和渭河流域等优势区为重点,划定玉米生产功能区4.5亿亩(含小麦和玉米复种区1.5亿亩)。

 

          2、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8亿亩(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叠8000万亩)。以东北地区为重点,黄淮海地区为补充,划定大豆生产保护区1亿亩(含小麦和大豆复种区2000万亩);以新疆为重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主产区为补充,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3500万亩;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划定油菜籽生产保护区7000万亩(含水稻和油菜籽复种区6000万亩);以广西、云南为重点,划定糖料蔗生产保护区1500万亩;以海南、云南、广东为重点,划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1800万亩。

 

    二、科学合理划定两区

 

        (四)科学确定划定标准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划定的条件:风寒侵袭少、海拔高度低于900米的宜胶地块。

 

        (五)自上而下分解任务

    根据全国两区划定总规模和各省(区、市)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等因素,将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将本省(区、市)两区面积细化分解到县(市、区)。要将产粮大县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重点县。

 

        (六)以县为基础精准落地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和分解下达的两区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明确两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七)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报送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要指导各省(区、市)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国两区布局一张图。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全国两区划定成果并向国务院报告。

 

    三、大力推进两区建设

 

        (八)强化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积极推进两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两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加强天然橡胶生产基地建设,加快老龄残次、低产低质胶园更新改造,强化胶树抚育和管护,提高橡胶产出水平和质量。

 

        (九)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加大两区范围内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优化支持方向和领域,使其成为两区建设的骨干力量。以两区为平台,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引导和支持两区范围内的经营主体根据市场需要,优化生产结构,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十)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着力深化两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抓紧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技推广和服务能力。以两区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快优良品种、高产栽培技术普及应用,提升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积极推广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

 

    四、切实强化两区监管

 

        (十一)依法保护两区

    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两区保护相关制度,将宝贵的水土资源保护起来。各省(区、市)要根据当地实际需要,积极推动制定两区监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十二)落实管护责任

    各省(区、市)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

 

        (十三)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

    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两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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